經中介簽租約





簽約時的注意事項


臨時合約

在確認要租哪個房並談好價格之后,房產中介會讓租客先簽一份叫"臨時合約"的東西,可以把這個合約視為租房的定金,對租客和業主雙方都有約束作用(簽訂后如果某方反悔不租,需要把定金賠給對方,如果是有房產中介代理的情況,中介費也是需要由毀約方全額支付的)。

通常情況下,定金是一個月的租金。如果看完房后業主不在場,房產中介會拿著你的訂金和臨時合約飛速奔向業主讓其簽字,畢竟租房高峰期,業主面臨的也不只是一家租客,甚至會出現爭分奪秒的情況喲~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身份證及土地注冊處查冊

如果有條件,簽約前盡可能實際考察過房子再做決定!不然太不靠譜啊不靠譜,萬一碰上黑心的房東會受不少罪。同時請確保業主出示了身份證和香港土地注冊處對該房的查冊結果(可以視為香港的房產證),確定和你簽約的是業主本人,租約上的房子是你自己要租的房子。

在這裏提醒一下大家,香港還有種房子叫"公屋",也就是政府提供的低價住房,公屋是不可以出租的,一定要搞清楚這個概念!(當然,正規中介是不會讓這件事情發生的)

同時,業主也有權要求你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。由於新來港學生還未持有香港身份證,所以身份證明的優先使用順序是:


護照 > 港澳通行證 > 內地身份證


其它相關證明文件因業主要求而異。例如入息證明(證明你的收入足以維持租房)。對學生而言,大部分業主都會要求學生出示錄取通知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授權書

簽約時,盡可能要求業主本人和租客都在場!如果不在場要有授權書)授權書的形式沒有絕對標準,重點是要把授權人、被授權人的身份交代清楚,授權事宜和時間也都明確寫好),租約上有任何修改都必須雙方重新全部簽字同意。租約一式兩份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遠程簽約  

實在沒有條件實地簽約的話,可以使用快遞郵寄合約的方式互相簽字確認,注意要保留文件副本和通訊記錄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合約的備注事項

除了租金以外的其它費用(差餉,物業管理費,水電煤網)都應該清楚在合約立馬標注由哪一方承擔。


差餉費簡單來講就是香港政府向房主征收的房屋稅,一般由業主單方承擔。

然而和國內習慣不同的是,香港租房的物業管理費通常由業主方承擔,當然這不是死規定,但注意不要因為不清楚而被無良業主坑騙,比較好的小區物業管理費甚至可達小幾千。


再有就是水電煤網啦,這方面的費用通常當然是由租客承擔,用多少給多少。有些住戶有相關政府補貼是可以cover掉一部分(例如電費補貼)的,租之前可以稍微詢問一下。


這些零零碎碎的開支呢,都應該在合約裏面列清楚寫明白,下面給了合同注意事項tips,大家簽約前仔細對照一下:


租金、付款日期、租期、起租日、是否有免租期、付款方式、房間分配、電器維修、家具維修、水電煤、物業費、差餉費、厘印費、附加條款

附加條款通常是大家商議的約定,比如支付方式是一次付一年還是半年,電器、家具房東會提供哪些,損壞誰來負責維修,水電煤怎麼交,等等。

大門鑰匙、木門鑰匙、房間的鑰匙、小區通行卡、信箱鑰匙(香港很多賬單和信息是通過郵寄的)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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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2016年9月15日        homates.com